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高级中等学校宏志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2-05-07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北京市宏志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基二〔2022〕6号)要求,现将做好2022年宏志生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且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一)拟报考宏志班学生须填写《2022年北京市宏志生报名申请登记表》,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乡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其中之一及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16日-17日向所在初中校提出申请。报考不同区学校“宏志班”专业须分别准备相应材料。
(二)各初中学校对照报名条件进行初审,于5月18日前将初审通过的宏志生材料报送本区中招办。
(三)5月19日,区中招办汇总学校报送材料,分别转交给考生拟报考学校所在区中招办;区中招办将相关材料报送给本区教委复核。
(四)拟报考学校所在区教委会同区民政部门组织复核后,将符合条件考生名单(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文档)于5月27日前报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
三、报考要求
(一)只有经招收“宏志班”学校所在区教委认定,符合宏志生条件并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学校的“宏志班”专业。
(二)拟报考“宏志班”专业的考生,须将招生学校“宏志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如要报考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宏志班,则须从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